珍珠明目滴眼液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珍珠明目滴眼液
【处方类型】
OTC
【品牌】
苏州天龙
【商品名/商标】
苏春
【批准文号】
国药准字 Z20073104
【制剂规格】
8ml
【功能主治】
清热泻火,养肝明目,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。
【生产单位】
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
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】
【产地类型】
国产
【成份】
珍珠液、冰片。辅料:氯化钠、羟苯乙酯。
【剂型】
滴眼剂
【给药途径】
眼部给药
【是否外用】
是
【用法用量】
滴入眼睑内,一次1~2滴,一日3~5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
尚不明确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、流泪频频者停用。
2.用药后有眼痒,眼睑皮肤潮红、结膜水肿者停用,并到医院就诊。
3.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退者应到医院就诊。
4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5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6.儿童必须在成 人的监护下使用。
7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8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禁忌】
尚不明确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】
【儿童用药】
【老年人用药】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过量】
【临床试验】
【药理毒理】
【药代动力学】
【贮藏】
密闭保存。
【包装】
包装材料:药用塑料瓶;包装规格:1支/盒。10克
【有效期】
24个月。
【执行标准】
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七册WS3-B-3281-98
【警告/警示语】
【是否冷链】
否
【温馨提示】
1.OTC药品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,请将药品置于儿童无法触及位置;
2.依据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,除药品质量原因外,药品一经售出,不得退换;
3.由于厂家不定期更换产品包装,如遇新包装上市可能存在更新滞后,请以收到的药品包装为准!